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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:
2009年9月2日,国家环境保护部以《关于湛江奥里油发电厂(2×600兆瓦)油改煤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》(环审[2009]397号)对本项目环评予以批复。2012年11月26日,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《关于湛江奥里油电厂油改煤工程建设方案有关问题的复函》(粤发改能电函【2012】3161号)核准了该项目。2015年7月1日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以《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湛江奥里油发电厂(2×600兆瓦)油改煤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》(粤环审〔2015〕294号)验收该项目。
2017年3月31日,湛江市环境保护局赤坎分局以《关于湛江中粤能源有限公司2x600MW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初审意见(湛环赤建〔2017〕15号)》对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环评予以批复。
2017年4月18日,湛江市环境保护局以《关于湛江中粤能源有限公司2×600MW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》(湛环建﹝2017﹞47号)对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环评予以批复。
排污许可证换证:2020年6月16日 。
#2机组超低排改造于2018年2月11日完成自主验收(省环保厅2018年4月 2日确认),噪声、固废部分验收由湛江市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4月4日以湛环审﹝2018〕013号批复。
#1机组超低排改造于2018年5月 17日完成自主验收(省环保厅2018年7月 18日确认)。噪声、固废部分验收由湛江市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7月13日以湛环审﹝2018〕040号批复。
#1、2机组烟气在线监控系统于2018年5月17日完成自主验收。
排污许可证重新申请:2025年6月18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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